三二分段是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解决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高技能人才紧缺问题,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有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南方职业教育高地的方针。培养技能型人才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
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职学校相应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正式学籍学生。
(二)录取和对接方式
试点中职学校通过中招平台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学生按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参加高职学段的转段选拔考核。
高职学段的转段招生选拔考核由高职院校会同对口中职学校自主组织,原则上在中职学段的第五学期-第六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和方式由中、高职对口院校协商确定。考核内容包括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探索过程考核和综合评价,突出专业技能。综合文化知识考核突出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高职学段录取工作由三二分段对口招生的高职院校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在中职学段第六学期,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正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二、学制教育
(一)学制
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
(二)教育教学和管理
"中高职三二分段"由高职院校负责牵头组织中职学校共同制定定位准确、一体化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报我厅审批。中、高职对接院校共同建立教学管理小组,定期组织高职、中职学校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实施前三年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加相关专业技能证书考试,确保教学质量。高职院校负责督导中职学校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后两年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和召开管理协调机构会议,研究解决教学、学生管理的相关问题。
各试点中职学校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摒弃应试教育模式,在班级管理、教学管理、选拔考核等方面体现职业教育特色,提高中职学段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
试点中职学校对口专业的在读学生规模必须达到省重点建设专业的规模要求以上,专业教学资源充足,保证教学质量。在高职学段招生时,将视对口中职学校相应专业招生规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意愿情况最终确定高职院校对口招生计划,对达不到要求的试点中职学校将减少对口招生指标或取消试点资格,对招生规模大,办学质量高,试点效果好的中职学校或专业可适当增加对口招生计划。高职学段院校间招生生源可作适当调剂。
三、培养目标
"中高职三二分段"指在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选取对应专业,制定中职学段(三年)和高职学段(二年)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开展教学活动。其培养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为广东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专业人才。即学生经过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学生经过高职学段学习,掌握相关专业高技能人才所需的专业知识,取得相应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并获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成为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